3.1 一般规定


3.1.1 转运站投入运行前应对全站设备进行单台和联合冷态运行试验。
3.1.2 转运站投入运行前应准备好运行所需的消耗物品和材料。
3.1.3 操作人员每班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各系统机械和电气设备情况,确保各系统正常后方可启动转运站运行。
3.1.4 设备保护装置失灵不能正常工作时,不应启动设备,正在运行的设备应停止运行,并应及时对设备保护装置进行检修。
3.1.5 运行过程中应对各设备的运行状况和重要数据进行记录,宜采用计算机自动记录功能。无计算机自动记录功能的,应采用人工记录的方式记录设备运行状况和重要数据,记录宜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。
3.1.6 当天装填的垃圾应在当天转运,不应在转运站内停放过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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